王云强:1360319082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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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获证企业立即开展安全风险隐患自查坚决防范遏制 重大安全风险的提示全体获证企业: 近期,我国多个地方接连发生火灾等安全事故,特别是浙江金华企业厂房火灾、北京丰台长峰医院火灾事故,充分暴露出一些社会单位隐患排查整治不到位、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等突出问题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》第十六条明确规定“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”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》第五条也明确规定“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,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。”为防范遏制重大安全风险,我中心提示如下: 一、全体获证企业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消防和安全生产法规,建立、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,持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,严格执行相关标准和规范,确保安全生产。 二、全体获证企业,特别是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涉及使用燃气、火工品等危化品或高压气瓶、焊接等高危工艺的企业,应立即开展安全风险隐患自查,对发现的问题隐患全力整改,确保持续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要求。 三、全体获证企业应加强员工的消防及安全生产知识培训,依法向员工提供有效的劳动保护并配备适当的消防器材。 四、对于与其他单位共用同一建筑物的获证企业,应主动加强与其他单位的沟通协调,明确各方的消防责任和应急处置方案,确保消防安全。
应急管理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 2023年4月21日 |